连锁店是怎样形式的?
连锁店一般是有两种的,一种是自己亲自参与经营,能够获得相应的合法经营资质,另外一种是委托经营方式。总部只负责为店铺经营货物、人力、设备的管理,负责将基本上服务与运营连锁事业在运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去处理,并帮助管理者完成日常的营运任务。加盟连锁店总部一旦完成上述程序,则会立即享有其提供的以下服务:
一、自创经营模式:自己开店做老板。而自己开店,如果没有对现有市场或成熟行业缺乏了解,无法开展新项目,这种方式当然是取加盟费或是获得商标使用权的情况下,选择在现有市场或总部连锁体系的辅助经营。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自创经营比自主经营简单很多,并且还能获得相应的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能够让事业尽快步入正轨。
二、统一采购:即采购总部统一集中采购的单个连锁总部,同时也是总部每个加盟者都可以自己来整合的,合作者只需要在总部挑选好合适的供应商,然后自行采购规模较大的物资,并亲自到总部进行采购,即可。另外,加盟连锁店总部在采购规模与采购量方面不做过多要求。
三、可直营式经营:即直营式的总店,同时也是总部每个加盟者都可以加盟的连锁店。直营式的总店主要集中在此,但直营式的总店较少。直营式的总店规模仅有直营式的总店,也有待开发的单个总店。五、统一员工培训:直营式的总店,对于新入加盟者都是有权利要求的,有权利进行培训,让他们有能力管理好店铺的店铺。六、获得经营方面的扶持:将总部经营的产品,配送到各个加盟者的店,所有的支持都可以让总部的直营店尽快“步入正轨”。
七、实现共赢:即直营式的统一配送服务,从而节省了单个总部的运输成本,从而达到提高品牌统一配送的目的。第二,通过统一采购,降低单个总部的采购成本,这在我国是利的。为了提高总部的物流配送效率,可以通过大量的物流和物流,向市场推出既实惠又能提高配送品质的产品,这也是直营式的总店能够迅速在市场站稳脚跟的关键。七、与加盟者共赢:即产品的统一配送,加盟者可以将店铺开设在人流量比较大,地理位置比较优越的地方。